八桂清官廉吏|晚清壮族名臣岑毓英:永葆清廉本色
岑毓英(1829-1889),字彦卿,号匡国,壮族,广西西林人,清末大臣。先后受任云南宜良知县、路南知州、云南布政使、云南巡抚、贵州巡抚、福建巡抚等职,受封“太子少保”、“一等轻车都尉”,赏穿“黄马卦”,为壮族历史上的首位总督、头品顶戴与兵部尚书。
不畏强权,整饬吏治
光绪五年(1879年),岑毓英就任贵州巡抚。在黔抚任上,岑毓英大刀阔斧进行改革,整顿吏治,而且整顿的力度非常之大,在岑毓英任职贵州巡抚和云贵总督期间掀起了惩治腐败的四大案。
孙宗锡案,光绪九年,在其就任的贵州学政(大致相当于今天的教育厅厅长,但是职权比现在的厅长高)时其违法有四。第一:光绪九年三月学政孙宗锡在安顺府主持院试时,安顺府普定县知县彭亿清的儿子彭环率家丁协助孙宗锡的生活供应,但是在此期间知县之子彭环与孙宗锡的家丁闹矛盾,孙宗锡家丁仗势将普定知县之子彭环非法扣押。第二:在考试前,童生门填写亲供时学政孙宗锡非法收费,每人收费白银20两。这20两白银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大致值现在人民币一万多元。其三:安顺府学生员龙登瞿因龙肇元冒其学名(类似于现在考试冒名顶替)赴普定县控告,孙宗锡以该生曰诉逞刁传(非法上访)讯杖责。第四:孙宗锡以安顺考棚坏朽为名,强令被录取的生员捐资维修,将捐款中饱私囊。种种劣迹被御史弹劾,经岑毓英调查属实。将孙宗锡革职查办。
林肇元案,光绪七任年为贵州巡抚(相当于当今省委书记),光绪九年十月被参劾贪墨营私。其罪状有:擅耗库储,假冒捐输,任用劣员,败坏吏治,纵容盗贼,虐待残黎。当时岑毓英已经就任云贵总督经调查后认为以上行为属实。将巡抚林肇元革职,此案还牵连一些地方官员,全部受到处分。
同治年间的贵州四大案涉事官员还有李盛贵——贵州提督(相当于当今省军区司令)、李用清——贵州巡抚(相当于当今省委书记),都是朝廷二品以上大员,在短短几年内被全部查处,不但是在清末,即使是康乾盛世时期的其他各省也不多见。
居官清廉,正风肃纪
除了惩治几个大吏,岑毓英又开始大刀阔斧整顿吏治。他在奏折中提到:“伏查贵州额设府厅州县七十三缺,左弍杂职九十三缺,现在黔省人员凡实缺后补府厅州县合例人员连正途出身及劳绩捐纳两途共有三百五十一员......以疾苦之省,聚千余之员,不但人浮于事,位置无从,抑且各员在省守候,坐困终年,稍有不自爱者,因处约既久,一旦得差得缺,难免晙剥于民,是欲整顿吏治,必先遣散冗员。”
在奏折中岑毓英指出了当时官员的冗杂和臃肿,实际的编制人员居然超出原定是编制人员七倍之多,在战乱期间为了筹措军费大肆卖官鬻爵,或者一些人因镇压农民起义有功,也被大量授予官职,造成了编制严重超标。而且又没有这么多实际岗位供职,很多人假借官府淫威搜刮民财,有的好不容易得一肥差为了在短短任期内趁机捞一笔。
从光绪五年起岑毓英规定:凡属不合例之府州厅县,佐弍杂职,一律不予委差;已差委的即行撤换,不准逗留省城;对实缺后补各员,凡系应回避的自行检举办理;隐匿不报者分别参奏。
经过这次整顿,把冗员淘汰了近一半。淘汰冗员后又开始着手处理臃肿重复的机构,在战时因为特殊原因设立了一些机构“每办一事,动设一局,徒有局务虚名”战后这些机构已经没什么实际作用,但是仍然挂名领俸禄,甚至趁机安插自己亲信吃空饷。给原本赋税并不充裕的贵州造成了巨大的财政开支,人浮于事,不利于办事效率的提高,岑毓英将闲杂机构或是裁撤,或是合并,其余人等一律遣散。
经过岑毓英的整顿,贵州的吏治腐败局面取得显著成效,大批官员或革职永不叙用,或降级,或强制退休。当时在朝廷起到震慑贪腐的作用,使得当时的官场风气为之一振。岑毓英曾说过:“一身正气豪情壮,两袖清风意志昂。秉公勤政讲奉献,为国报效美名扬。”岑毓英的廉洁清正、铁面无私的故事在百姓中家户知晓,人人都称赞他居官以清,爱憎分明。
《清史稿》曾这样评价岑毓英:毓英与滇事相终始,跋扈霸才,竟成戡定伟绩,信乎识时之杰,能自树立者已。(乐业县纪委监委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