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清明节放假时间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方便教职员工合理安排今年的清明节,经研究,决定对我院清明节放假时间作出适当调整。由原定4月3日、4日、5日三天休假调整为4月4日、5日、6日三天休假,即4月3日(星期六)正常上班并调上4月6日(星期二)的课,4月6日(星期二)补休。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并通知全体师生知照。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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