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2009年夏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保证2009年夏期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一)为进一步推进学院内涵建设步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职员工业务水平,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教育教研工作,自5月份开始每周增加安排1次集体学习或教研活动,即每周安排2次集体学习或教研活动。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做好组织工作,确保学有所获、学出成效。
(二)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二、周四下午,除学院统一安排活动外,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占用集体学习时间开展其他活动。个别教师在上述时间内原计划安排有上课任务的,不需另外调课,仍按原教学计划继续上课。
二、按要求着夏期工作服,树立良好形象
(一)着装时间
1、常规时间:5月至10月的周二下午学院统一安排的政治业务学习以及教研活动时间。
2、特别时间:夏秋季节学院另行通知规定着装的时间。
(1)学院统一安排的集会活动、节日庆典、开学典礼、毕业典礼以及学院通知规定的特别时间;
(2)各部门、各单位活动要求统一着装的时间。
3、其他时间可根据个人意愿文明着装。
(二)工作服着装基本要求
1、男性着装:每周二下午政治业务学习以及教研活动的常规时间可不打领带,特别时间以学院具体通知要求为准。
2、女性着装:衬衣是否束腰及鞋袜款式颜色由个人自定。
(三)尚未配有工作服的教职工,可自主着装。
三、夏季办公时间不作调整,仍按现行时间执行
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夏季办公时间已作调整,即上午8时到12时,下午15时到18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教学工作需要,我院夏季办公时间仍按现行办公时间执行,不另作调整,即上午8时到12时,下午14:40到17:40。
此通知,请传达知照。
新葡澳门威斯尼斯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