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校友办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2日 点击数:

根据《新葡澳门威斯尼斯章程》的规定,以及《新葡澳门威斯尼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友工作的通知》(院办发〔2018〕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新葡澳门威斯尼斯校友工作办公室及系友工作组的配备要求和成员调整明确如下:

一、配备要求

(一)在学院办公室增挂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简称校友办)牌子,负责学院校友工作的行政职责和承担学院校友(联谊)会秘书处具体办事工作职能。学院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担任校友办主任,各系分管就业的副职领导兼任校友办副主任,学院办公室有关管理人员及各系就业秘书为校友办工作人员。必要时校友办可配备1名专职副主任(科级中层管理人员)以及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等。

(二)在各系设系友工作组(简称系友组),同时承担校友会系分会的工作职能。系分管就业工作的副职领导任组长,系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系有关工作人员任成员。

(三)校友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年度组织机构人员梳理检查(年检),如在“年检”前校友办或系友组成员工作岗位已经调整变化,则新入岗位的工作人员自动履行相应职责。

二、校友办

主任:林昆荣

副主任:粟卫红、梁昕、裴朝东

主任助理(科长职):谢文刚

工作人员:蒙晓莹、各系就业秘书等。

三、系友组

(一)会计系

系友组组长:粟卫红  副组长:李娜

成员:梁丽郁、学生工作科科长、就业秘书

(二)经管系

系友组组长:梁昕  副组长:张利

成员:舒江云、学生工作科科长、就业秘书

(三)财信系

系友组组长:裴朝东  副组长:张斌

成员:朱小洁、学生工作科科长、就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