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学院学生工作处)是在学院党委、行政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内部设有学务科、学籍科、宿管科、综合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还有学院征兵工作站挂靠于学工部(处)。
业务职责:
1.负责学生管理指导、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划的制定工作。
2.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辅导员等学工干部的选聘、培训、管理考核、竞赛工作。
3.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指导各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建档、助学贷款、学生勤工俭学、学生奖学金等资助管理工作。负责学生保险的办理工作。
4.负责学风建设工作。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先进集体的评选认定、学生违规违纪处理等工作。
5.负责学生公寓的调配和管理。具体负责学生公寓的调配和公寓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及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
6.负责武装管理工作。统筹新生军事训练,负责学生国防教育、应征入伍、征兵宣传、预征对象管理、退役复学等有关工作。
7.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规划的制定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心理健康组织与队伍的建设与指导工作。负责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心理普查和心理档案的建立工作。
8.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党建管理工作、大型活动管理工作、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学生证明、火车优惠卡、学生投诉等相关工作。
10.负责学籍与毕业管理工作。负责学籍注册、在校生休、复、退学等工作、毕业相关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