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督导工作职责
设综合科。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制订本部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二、按权限负责统筹本部门的人员管理工作。
三、按权限负责本部门经费管理使用(专项经费按独立部门管理),负责使用保管学院配备的资产,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保证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负责学院专项评估日常工作。负责会同教务科研处开展专业评估、课程评估、教学评估等。负责指导各部门做好评估建设工作。
五、负责校级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负责派驻系部督导主任管理工作。负责校外督导专家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系部督导工作。
六、负责评估督导专家队伍建设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的综合治理、安全稳定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文秘档案工作、宣传思想工作和信息管理工作。
九、加强部门之间工作沟通协调。协助教务科研处做好高基报表、状态数据平台上报工作。
十、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