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新葡澳门威斯尼斯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新葡澳门威斯尼斯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新葡澳门威斯尼斯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1表)
第一部分:新葡澳门威斯尼斯概况
一、主要职能
新葡澳门威斯尼斯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办学起源于1953年创办的广西省粮食干部训练班,经历了广西省粮食干部学校、广西粮食学校、广西贸易经济学校等干部教育、中职教育发展阶段,历经撤并、复校、更名等发展过程。学校另一办学基础是1978年9月成立的广西黎塘粮食技工学校,该校1978年12月更名为广西粮食技工学校,1994年1月更名为广西经济贸易技工学校。2004年6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将广西经济贸易技工学校并入广西贸易经济学校的基础上,设立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3月,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新葡澳门威斯尼斯。
学院主要职能:围绕开展以高职专科学历为主的高等教育活动和职业培训,以粮食和物资储备特色凸显的新工科专业和财经商贸汇集的新商科专业为龙头,对接产业链,完善“粮•商”特色的高水平专业集群体系建设,落实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职能,结合国家、地区发展的需求,培养服务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建设具有鲜明“粮·商”办学特色的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学院现有26个内设机构,其中:党政管理机构10个;纪检监察机构2个;教学教辅机构12个(二级学院9个,教辅部门3个);群团组织2个。
第二部分:新葡澳门威斯尼斯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学院2024年预算总收入41,564.92万元,总支出41,564.92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1,917.48万元,下降4.41%。总支出较上年减少1,917.48万元,下降4.41%。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学院2024年预算总收入41,564.92万元,较上年减少1,917.48万元,下降4.41 %。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774.79万元,同比增加2,628.91万元,增长14.49%,主要是学生人数增加,生均拨款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0,与上年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为0,与上年一致。
(四)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事业收入)20,790.13万元,同比增加795.95万元,增长3.98%,主要为学生人数增加,学费和住宿费增加导致教育事业收入增加。
(五)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同比减少5,342.35万元,下降100%,主要为2022年末未列支结转资金新葡澳门威斯尼斯武鸣校区项目(二期)项目政府性基金5,342.35万元,按照财政要求纳入2023年预算。2023年末结转结余资金672.62万元,按照财政要求不纳入2024年预算。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学院总支出41,564.92万元,较上年下降4.41%。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0,685.0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9.77%,同比增加11,541.10万元,增长126.22%,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将原编入项目支出的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等经费编入基本支出,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7,294.8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13,390.2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0,879.8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0.23%,同比减少13,458.59万元,下降39.19%,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将原编入项目支出的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等经费编入基本支出,导致项目支出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13,479.9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7,399.92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
1.教育支出40,944.36万元,占总支出98.51%,同比增加3,433.02万元,增长9.1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16万元,占总支出0.83%,同比减少4.52万元,下降1.30%。
3.卫生和健康支出105.81万元,占总支出0.25%,同比减少1.39 万元,下降1.30%。
4.住房保障支出171.58万元,占总支出0.41%,同比减少2.26万元,下降1.30%。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0,685.0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9.77%,同比增加11,541.10万元,增长126.22%,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将原编入项目支出的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等经费编入基本支出,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其中:
(1)人员经费16,268.4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65%,同比增加8,572.96万元, 增长111.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864.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7%,同比增加8,462.48万元, 增长114.32%,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将原编入项目支出的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等经费编入基本支出,导致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03.6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5%,同比增加110.49万元, 增长37.69%,主要原因是学生助困经费增加。
(2)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416.6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1.35%,同比增加2,968.13万元,增长204.91%。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把编外人员补充经费编入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待2024年实际需要时再做调整。
2. 项目支出预算20,879.8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0.23%,同比减少13,458.59万元,下降39.19%,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将原编入项目支出的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等经费编入基本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学院财政拨款总收入20,774.79万元,总支出20,774.79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算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减少2,713.44 万元,下降11.55%。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减少2,713.44 万元,下降11.55%,主要原因是2022年末未列支结转政府性基金5,342.35万元按照财政要求纳入2023年预算。支出包括:高等职业教育支出20,268.6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31.7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8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学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0,774.79万元,同比增加2,628.91万元,增长14.49%,其中中央提前下达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支出4,491.89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预算7,294.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11%,同比减少22.53万元,下降0.31 %;项目支出预算13,479.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89%,同比增加2,651.44万元,增长24.49%。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高等职业教育20,26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88.68万元,项目支出13,479.94万元。主要是国家和自治区补助资金。
(二)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28.7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三)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5.8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四)住房保障支出171.5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94.85万元,较上年减少22.53万元,下降0.31 %。具体情况为:
基本工资1,429.85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为学院在职人员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2,590.01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为学院在职人员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43.18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为学院根据规定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7.47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为学院根据规定计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14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为学院根据规定计缴的工伤、失业等保险费用。
住房公积金482.38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为学院根据规定计缴职工住房公积金。
退休费30.04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为学院退休人员各种补助费用。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49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为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人员体检、困难补助等费用。
办公费28万元。全部为公用经费。为学院日常办公费用。
水费100万元。全部为公用经费。为学院日常办公用水费用。
电费400万元。全部为公用经费。为学院日常办公用电费用。
邮电费15.60万元。全部为公用经费。为学院日常办公电话费用。
差旅费24万元。全部为公用经费。为学院日常差旅费用。
维修(护)费260.63万元。全部为公用经费。为学院日常维修维护费用。
租赁费301万元。全部为公用经费。主要为学院租赁学生宿舍楼费用等。
劳务费354.28万元。全部为公用经费。为学院外聘教师及专家评审劳务费用。
工会经费28.6万元。全部为公用经费。为学院工会费用。
其他交通费用187.86万元。全部为公用经费。为学院日常市内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32万元。全部为公用经费。为学院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学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3年相同。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学院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元,同比减少5,342.35万元。主要为2022年末未列支结转资金新葡澳门威斯尼斯武鸣校区项目(二期)项目政府性基金5,342.35万元,按照财政要求纳入2023年预算,2023年未获得政府专项债券。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学院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学院2024年相关运行经费预算2,083.2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增加122.2万元,增长6.23%。主要用于学院为保证日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物业费、因公出国(境)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学院2024年相关运行经费增加原因在于学院办学规模扩大,武鸣校区投入使用,与鹏飞、中尧三校区同时运行,导致日常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学院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136.9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货物类采购521.40万元、工程类采购567万元、服务类采购48.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136.90万元,同比减少8,867.06万元,下降88.64%,主要原因是学院由于上年度承办全国技能大赛及新校区部分建设项目采购已完成,因此采购预算额较上年减少。
货物采购521.4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45.86%,同比减少1,502.87万元,下降74.24%。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学院上年度承办全国技能大赛设备及物资采购项目已完成。
工程采购56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49.87%,同比减少5,875.35万元,下降91.20%。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学院校园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减少。
服务采购48.5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4.27%,同比减少1,488.84万元,下降96.84%。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学院上年度承办全国技能大赛服务采购项目已完成。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办公用房情况:学院办公用房面积44,482.98平方米,资产原值7,363.48万元。
2.车辆情况:学院机动车编制数13个,定编小汽车实有数3辆,其中轿车(公务)3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学院2024年单位预算共有26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公开,预算资金20,879.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479.94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7,399.92万元。
2.重点项目一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名称:本专科生学生资助经费(中央),预算资金:2,146.49万元,2024年绩效目标如下:
绩效目标: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开展资助评审工作,扎实开展资助育人工作,持续加强规范管理,让至少5000名学生获得资助,避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A.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受奖励和资助的学生数量≥5000人。
质量指标:经费支出合规率=100%。
时效指标: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
成本指标:项目总成本≤2146.49万元。
B.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C.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获得奖励和资助的学生满意度≥90%
3.重点项目二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名称:还本付息经费,预算资金:4,079.06万元,2024年绩效目标如下:
绩效目标: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维护学校信誉。
A.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还本付息债权人个数≥1个。
质量指标:还款违约率=0%。
时效指标:还款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项目总成本≤4,079.06万元。
B.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学院信誉得到维护。
C.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债权人满意度≥90%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学院2024年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3.00万元,全部使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30.0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10.0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9.00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运行经费:为保障学院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学院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学院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学院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学院在职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新葡澳门威斯尼斯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1表)
以上表格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