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的有关要求,经资格审查,部分岗位未达到1:3开考比例。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调整部分岗位开考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类教师岗位开考比例调整为1:2。
二、思政类教师岗位开考比例调整为1:2。
三、辅导员1岗位开考比例调整为1:2。
具体调整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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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