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葡澳门威斯尼斯关于成立广西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秘书处的通知
关于成立广西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秘书处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1+X 证书改革是国家职教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自治区教育厅为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6 号),根据国家关于第二批1+X 证书制度试点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发布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第三批1+X 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0﹞16 号),在通知中明确成立广西1+X 证书制度试点建设秘书处并挂靠我院,业务上归自治区教育厅指导。
为了更好开展广西1+X 证书制度试点建设工作,保证此项改革顺利进行,现就自治区教育厅挂靠我院的广西1+X 证书制度试点建设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的职责和机构设置通知如下。
一、秘书处主要职责
(一)协助自治区教育厅管理和维护1+X 系统平台,负责与各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对接,做好沟通与备案。
(二)组建1+X 证书制度试点建设专家团队,指导、评估试点院校开展有关工作。专家团队的主要职责有:
1.围绕我区职业院校1+X 证书制度试点建设等开展专题研究,如1+X 证书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改革研究等。完善理论体系,开展相关咨询。
2.开展专项培训、抽样复核、落实整改回访等工作。
3.指导各市、各职业院校1+X 证书制度试点建设,协调组织培训评价组织与试点院校推进证书试点工作,开展数据分析和应用研究,研判宏观形势,提供政策建议。
(三)组织开展1+X 学术交流、教学交流活动。
(四)研究制定我区职业院校1+X 证书制度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实践和理论研究成果,周期性地修订实施方案,提炼各阶段的经验总结。
(五)受自治区教育厅委托开展其他有关工作。
二、秘书处机构
秘书长:阙勇平
副秘书长:李红梅
成员:朱小洁(组织组)
莫淑贤(内务组)
孙晓宇(技术组)
各部门、各单位兼职人员
三、运行机制
秘书处在自治区教育厅指导下负责广西1+X 证书制度试点建设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鹏飞校区2号教学楼2416。
学院调拨优秀资源全力支持秘书处工作。秘书长主持秘书处全局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统筹管理秘书处工作。秘书处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具体工作,秘书处办公室工作人员采取专职、兼职并行制,设立专职工作人员按职责分工开展日常工作,以及协调内外关系与资源,同时在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设立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落实秘书处的日常各项工作。
四、其他事项
请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秘书处的工作,秘书处兼职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对其参加秘书处工作予以必要的支持。请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在我院校园网站下开设广西1+X 证书制度试点建设秘书处的网页,专门用于公布1+X 证书制度试点政策、试点动态、试点经验总结等内容。
秘书处在履职过程中要认真执行自治区教育厅的工作要求,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秘书处应制定细化的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并监督执行。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新葡澳门威斯尼斯
2020 年7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