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活动展演活动作品的公示

作者:初审/李苑梦 终审/蒙晓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1日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各学生社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广西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作品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23〕17号)精神,《共青团新葡澳门威斯尼斯委员会关于征集广西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作品的通知》(广商院团〔2023〕11号)要求,经自主报名,校内初审,拟推荐12个艺术表演类作品(集体项目9项,个人项目3项)、16件学生艺术作品,为我院报送广西第七届大学生艺术活动展演活动作品,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2023年9月25日(周一),公示期内广大师生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署真实单位、姓名向学院团委反映,联系人:曾蕴怡,联系电话:0771-6758232。

附件:

202309211946582335.doc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