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设计学院关于对李振已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作者:信息与设计学院学生科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3日 点击数:

李振已,男,系信息与设计学院2019级室内艺术设计专业1902班学生(学号19620219。该生超过学院规定期限未注册又无正当事由,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章第三十条第五款《新葡澳门威斯尼斯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广商院学〔2017〕33号)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第六款要求,经我院审核,拟给予李振已同学退学处理。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2022623-2022629

在公告期内,学生如有异议,可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诉,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告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信息与设计学院学生科。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诉者,视为同意处理意见。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771-6758212,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鹏飞路15号新葡澳门威斯尼斯信息与设计学院学生科,邮政编码:53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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